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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羽毛球协会规章制度

作者:孙晓燕 时间:2018-02-14 点击数:

1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活动。

2、在举行社团活动中,不可无故缺席,有事务必请假。

3、社员须遵守社团章程和社团管理制度,听从社长安排,若有分歧,可以相互调节。

4、社团成员参与社团内部举行的活动须为50%以上,低于50%者,视自动退出社团。

5、社团开展活动,各社员应听从安排,有异议者相互调解。但在举行活动时,不可自主离去,有事请假。

6、凡进入乒乓球室活动,都应自觉爱护乒乓球桌,不用球拍或其他物品敲打桌面,不私自搬动球桌,不私卸球网,不在球桌上放除乒乓球或乒乓球拍以外的任何物品,器材使用需谨慎,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球桌或其它设施损坏的需酌情赔偿。 社团鼓励自带器材。

7、关于活动场地,活动结束后,应随时保持清洁,不可乱扔垃圾,最后一个人离开时必须做到关灯、关空调、关窗、锁门。8、社团每学期至少有一次面向全学校学生的活动,大家应积极响应。但如果有谁想出什么活动,可向社团建议,界时,社团讨论。

9、活动时自己私人财物应妥善保管好,若有丢失,自行负责。

10、社团成员之间应相亲相爱,和睦相处,不可发生不文明的行为。

11、社团实行民主管理,若有重大事件,可开会投票决定,望大家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和遵守义务。

12、社团中,除社长可以分组 ,实行部长制度为正、副两人。活动后负责将物品收集、整理好交还指定人员,并记录物品的使用情况,以及负责每次参加活动人员的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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